法制文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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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分割的房产与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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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老太的老伴因病突然去世,两人居住的房屋就成了两个儿子争夺财产的焦点。年过七旬的王老太为了保住自己晚年的居所,不得不将儿子告上法庭。

  王老太与老伴共同生活了30多年,虽然两人都是二婚,但是经年下来夫妻感情也颇为深厚。王东和王民是老两口的两个儿子,两人工作以后就分家单过了,王老太和老伴过起了清闲的晚年生活。2015年3月10日,王老太的老伴突感身体不适,被送到医院抢救后没能挽救他的生命。弥留之际,老伴匆忙让王老太代写了“房子归王桂珍,银行存款均分”的遗嘱,可他刚说完就去世了,没能在遗嘱上签字。

  老伴刚去世一个月,两个儿子就开始和王老太争起了房产。老大王东说房子是父亲的个人财产,母子三人应当均分;老二王力说父亲生前曾亲口说房子要给自己。面对两个儿子的争执,王老太悲从中来:他们怎么都不先替年迈的母亲想想呢?无奈之下,她拿出了老伴临终时让她代写的遗嘱,然而,两个儿子对这份并非父亲亲笔书写的遗嘱根本不认可。一天,王老太外出回家后,发现房产证不翼而飞,她怀疑是被某个儿子拿走了,但两人都矢口否认。王老太担心儿子会冒用签名将房产证上的产权人变更,就来到了致诚公益求助律师。

  律师受理该案后,多次与王老太的两个儿子沟通,希望将房产证归还给老人,但他俩还是死不认账。无奈之下,律师只好帮王老太将两个儿子诉至法院,要求依法继承老伴的遗产。第一次庭审上,王老太说这套房子是她与老伴结婚后共同买的。律师就向法官提出调查取证的申请,经查询,该房产取得的时间是1994年,王老太与老伴是在1984年结婚的,由此可见房屋确为两人的共同财产。但是,王老太的结婚证早已丢失多年,如何能证明两人的结婚时间呢?律师前往民政局调查,经过多番查找才找到当初的原始档案,证明王老太与老伴是在1984年结婚。证明了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该房屋的一半产权应当属于王老太,另外一半才属于遗产。

  第二次开庭时,法官提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王老太老伴的法定继承人中仅有母子三人,老伴的父母也是继承人,应当追加为当事人。王老太说,和老伴结婚时他的父母早已去世,他是年轻时参加革命孤身一人到的北京,和祖籍的亲人从未联系过。法官说他相信王老太所说属实,但按照法律规定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被继承人的父母均已去世,则该案只能中止审理。面对这个难题,律师找到了王老太老伴生前所在单位,希望能出具证明,但对方说他们也不了解情况无法出具。律师又找到其户籍派出所希望能查到亲属关系证明,但派出所说时间太久没有保存相应档案。律师突然想到了人才服务中心,就抱着试试看的想法去查询其档案材料,功夫不负有心人,在王老太老伴的档案中有一份1969年由其原籍地出具的证明材料,上面记载其父母均已于1960年病逝。有了这份关键证据,案件得以顺利进行。

  第三次开庭时,两个儿子都希望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律师则提出,王东与王力在北京均有其他房产,而王老太仅有这一处房屋,如果没有了这个房产老人将无栖身之所,因此希望法官能判决该房屋归王老太所有,由王老太按照市场价格对两个儿子进行现金补偿。法院采纳了律师的意见,判决该房屋归王老太所有,王老太按照房屋的评估价格给付两个儿子折价款26万元。

律师提醒:

  为争夺遗产而父母子女对簿公堂的案件不止这一个,俗话说亲兄弟明算账,为了防止因财伤情,父母可以在生前早立遗嘱,并进行公证。同时,作为子女,首先考虑的应当是赡养老人,而不是为了钱财置父母于不顾。

北京致诚公益律师 张志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