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专科法官
走进广东东莞第二人民法院虎门法庭,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幅大型的公示牌,法庭所有法官的姓名、年龄、照片、从业经历、业务方向等信息,在公示牌上一目了然。法庭好比在乡村设点的专家门诊,法官如同坐堂的中医,市民有什么麻烦事,可以像病人选医生一样,直接点名自己信得过的法官来调解或断案(3月1日《南方日报》)。
一直以来,法院在分配案件时,大致采取两种方式。其一,就是按民事、刑事、行政三大分类设置庭室,根据案件所属的“大类”将之分流到对应的业务庭;其二,就是采用电脑程序分案,用完全随机的方式分配案件主审法官。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随着案件复杂程度的快速提升,上述两种分案机制的弊端,也日益暴露出来。其突出表现,就在于通用化、全科式的法官断案模式,日益无法满足民众关于细分审案、精细审案的需求。
如虎门法庭这般,试点“专科医生式”法官,其改革本质,就是重新定义了法院内部的案件分配机制……通过信息公示,标识出不同法官的业务特长;并允许市民从中比对,挑出信任的法官断案———这一新规定,变单向分案为双向匹配。一改法院分案环节内部操作、不够透明的缺陷,赋予公众更多的参与权、选择权。其最直接的意义,就在于提升了案件审理过程的专业性,以及审理结果的认可度。
虎门法庭的新尝试尽管出于善意,却仍难免令人产生一丝担忧。比如说,由市民挑选法官,如何避免私下勾兑、妨碍司法的可能?再比如说,在这一新的分案机制下,又该怎样平衡不同法官之间的工作强度?所以,此类改革到底应以何种形式展开,似乎还有待商榷!而确定的是,特定法院内部分案机制的改革,必须与不同层级法院间的繁简分流机制建设相适应;而在突出案件审理细分化的同时,也必须辅之以对应的薪酬回报以及人才培养体制设计。唯有如此,才能最大程度实现分案制改革的原本初衷。
3月2日光明网然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