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人民日报》刊发财政部部长肖捷所写《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一文,提及未来将对个人住房与工商业房地产的保有环节按照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引发了社会的热烈关注与讨论。
公众疑虑的焦点主要集中在这些方面:中国宏观税负已然沉重,加之中国传统上的并税式改革莫不以积重难返之“黄宗羲定律”大行其道而告终,开征房地产税会否使早已不堪重负的民众雪上加霜?国际上在保有环节征收不动产税,盖因其实行土地私有制,中国所有建成区的土地都是国有的,怎么能够照搬这种私有土地上才能开征的房地产税呢?消费者购买住房时,其价格中已经包含了土地批租收入,政府凭什么再重复征收一道税?房地产税税基评估难度非常之大,以中国目前的执法环境和执法人员的执法素质、执法水平,如何避免滥用任意裁量权而致评估征收不公?如何处置小产权房问题?
在本期封面专题中,且看专家们是如何解疑释惑的。

